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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充分调动全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党员和职工更好了解和参与医院党政事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医院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民主监督权,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规范党务院务行为,提高党务院务效能,加强民主监督,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第三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院务公开放到建设现代化中医院强院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院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和职工民主权利,落实党员和职工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职工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3.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4.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 凡是院职工和广大患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只要不涉及保密规定的都要进行公开。医院党委及行政、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及各科室的内容,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确定。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
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医院总体发展思路、事业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以及年度考核结果等;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医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以及党内其他制度建设等情况;
4.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职能部门配置、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党组织自身建设以及院领导成员分工与职责等情况;
5.贯彻执行干部政策及干部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医院干部制度改革方案,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6.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六条 院务公开的内容:
1.对上级党组织、行政机关和医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要点与总结,职代会《院长工作报告》;
2.医院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组成与分工,机构职能与岗位职责;
3.医院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废止情况;
4.医院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5.医院行政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政策法律依据与结果;
6.国有资产的管理、调配、经营情况;
7.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大宗物资、仪器设备购买的招投标情况及经费支出情况;
8.医院年度《财务工作报告》,重大项目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与效益分析,奖酬金的分配原则、方案和重大奖励;
9.医院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考核;人事调配和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用工招聘办法与结果。
10.医院的医疗收费标准公开和重大医疗活动、惠民义诊等工作。
11.科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和科技创新奖励等情况。
12.医院重要规章制度、职工权益、干部廉洁自律、财务管理和全院职工绩效考核等事务。
13.职工养老、医疗、住房等和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困难职工补助与救助情况公开。
14.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
第三章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范围、形式和程序
第七条 凡列入党务院务公开目录的事项,经医院党务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第八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确定各自适宜的公开范围,分为所属全体医院员工、全体党员、本科室(部门)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层面。依照相关规定,根据按照内外有别、先后有序、分层推进等基本原则,实现党务和院务渐次、全面公开。
第九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形式:
1.建立和完善医院职代会工代会制度。完善职代会工代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党务和院务公开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建立重大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调研论证制度和党务院务通报会制度。院党委、行政每年向全院职工通报一次医院重要工作、党务政务务基本情况以及医院员工比较关注的重大决策。临时需要公开的事项,可采取召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不同范围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或专题发布会。
3.设立党务和院务公开专题网站专栏,充分发挥医院网络作用,公开有关事项。同时,充分利用党政公文、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院报等媒介形式及时公布党务政务信息。
4.通过新闻发布会、院长信箱、设立党务和政务公开意见箱等互动形式,广开言路,沟通信息,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第十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程序:
凡列入党务院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组织部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院务公开事项及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审核。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的方案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批。党务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依照职权对拟公开方案进行审批。
4.实施。相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院务公开。
5.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和医院职工对党务和院务公开后的意见,对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和解释。
6.归档。各职能部门(科室)对每次公开的内容、医院职工提出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整理归档。
第四章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责任与监督
第十一条 实行党务和院务公开责任制。党委书记、院长为党务和院务公开的领导责任人,医院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于违反规定不实施党务和院务公开;隐匿、故意不真实公开党务和院务信息;公开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对按规定申请公开的个人或组织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或情况,给他人和组织利益造成损害并产生直接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医院成立党务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纪委书记全面负责监督,对医院各级党组织行政各职能部门的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公正、科学规范及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等善后事宜的处理进行评议和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三条 党务和院务公开执行情况将列入各党支部和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党务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第十四条 医院成立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审定公开事项、指导协调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设立党务和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第十五条 医院党委把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列入医院年度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负其责层层落实,部门组织实施,纪委、工会协调监督,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院党务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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