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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烟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7来源:

  为营造文明、健康、卫生、舒适的就医和工作环境,发挥院职工在控烟、禁烟中的先锋作用,根据我院无烟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在控烟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根据控烟相关规定,开展全院控烟工作。

  2、监督员和巡查员应积极主动学习控烟禁烟知识,了解抽烟的危害和禁烟的好处及有效的戒烟方法,并应起到先锋带头作用,不抽烟或不在禁烟区抽烟。

  3、监督员和巡查员在工作中应坚持佩戴无烟医院红袖章。

  4、监督员和巡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和宣传,在巡查中如发现在禁烟区有吸烟人员,应及时进行劝阻或引导到室外吸烟区并告知无烟医院规定和吸烟的危害,如职工、病人或其家属不听劝阻,应及时上报控烟办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5、监督员和巡查员应保持各自辖区无烟蒂、烟灰缸、烟盒和烟草广告,在巡查中如有发现,应及时安排清理,做好记录。

  6、监督员和巡查员负责维护辖区禁烟设施和禁烟宣传品,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者上报控烟办。

  7、监督员和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必须落实责任,不徇私情,注重方法,讲求实效,如实做好记录。

  8、监督员和巡查员在巡查劝阻时应使用礼貌用语,耐心、细心的劝阻,避免引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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