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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相关政策解读
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相关政策:
(1)、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是指符合跨省转诊条件的参合患者按当地转诊规定办理省外就医转诊手续后到省外就医的过程。参合地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下同)及时将规范化的转诊信息经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或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报送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国家平台再经省级平台推送至转诊医疗机构,实现群众就医的身份确认并提供结报服务。
(2)、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单有效期为3个月。超出有效期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逾期发生的费用不纳入新农合直接结报范围。对于相同疾病多次治疗的转诊患者,可向统筹地区申请,由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再次激活前一次转诊证明,即可完成转诊手续。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激活经办人员统筹地区通过本级新农合信息系统或登录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进行激活操作。
(3)由于网络等客观原因不能为转诊患者完成联网结报时,需告知其延后办理结报手续;或出具书面文件--《跨省就医转诊患者出院未享受即时结报服务说明》,说明未办理联网结报原因,使其回到参合地报销时,能够享受联网结报等同的补偿待遇。
(4)对于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定点医疗机构不予提供跨省就医结报服务。未按规定向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备案和执行转诊的患者所发生的跨省就医医疗费用不予直接结报。
2、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患者资格确认:
(1)、参合患者在省内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或确诊后无治疗条件的疑难病症,按规定办理跨省转诊手续。
(2)、在外务工、探亲、异地急诊等患者,原则上也应做到基层首诊,规范跨省就医转诊秩序。
应自入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参合地新农台管理经办部门报告,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凡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可在出院结算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申请补办转诊。
(3)长期外出务工并建立稳定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投靠子女的老年人和其他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可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在居住地办理居住证,参加务工地或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
3、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的补偿政策:
按照国家卫计委明确要求,经国家新农合开展跨省即时结报的,执行就医诊疗、材料和药品等医保目录,执行参合地的医保补偿政策。补偿类型仅限“普通住院”,不含“住院分娩”、“意外伤害住院”、“按病种付费”等其他补偿类型。根据分级诊疗原则,主要针对跨省转诊患者通过国家新农合平台实现联网即时结报。同时仅仅针对新农合进行联网结报,不包括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政府兜底等其他医保的结报。
4、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转诊患者入院登记、结报手续办理:
(1)参合患者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应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居民健康卡(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监护人身份证)、入院通知书(住院证)、转诊单。
(2)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查验就诊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参合患者本人及出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手续。
(3)患者按相关流程办理完入院手续后,进行相关治疗后予以出院结算。需持就诊卡、出院单及相关证件至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窗口,结报服务人员方进行联网直接结报。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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